夏季幼儿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朋友:
您好!
2012年6月9日,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;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;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,4人溺水身亡。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,令人十分痛心。
当前天气转热,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,我园本着“以人为本”精神,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,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,确保全体幼儿安全,我园禁止任何幼儿私自到江河、水潭、小溪等水域游泳、嬉戏,并做了大量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。同时也希望家长们能与幼儿园配合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,共同提高幼儿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、遇险逃生的能力。家长是校外幼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在家要教育您的孩子:
1、不准子女私自下水游泳;
2、不准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;
3、不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;
4、不准到设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;
5、不准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、戏闹。
亲爱的家长朋友,安全无小事。希望各位能提高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,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。让我们家园联手,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。
祝你们合家欢乐,吉祥如意!
王瓜店中心幼儿园
2012年6月12日
夏季幼儿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回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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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 儿
姓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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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 在
班 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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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长
签 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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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 长
承 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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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幼儿园夏季幼儿防溺水家长责任书
为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管理,确保幼儿安全,结合我园实际,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有关工作:特与家长签定本责任书:
1、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,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。
2、 禁止幼儿到水库、池塘、机井、河流等危险地方游玩。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,不准子女私自下水游泳;不准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;不准在无监护人和教师看护的情况下游泳;不准到设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;不准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、戏闹。
3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,不攀车、不骑摩托车,控制自己的外出时间,保证不出交通意外。
4、注意用电安全,不私自拆电器等设备,不在变压器、高压线下玩耍。
5、遵守安全规则,没有家长陪伴,不得私自结伙乘车外出。
6、注意防水、防火、防触电、防雷击,不随便玩火,正确使用燃气灶,预防煤气中毒。注意消防安全,不燃放鞭炮。
7、注意饮食卫生,不吃不清洁、变质的食物,不乱买零食,防止食物中毒。
8、在家长的监督指导下,参加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。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,不玩危险物品,不做带有危险性的游戏。及时远离危险因素。
10、预防夏季手足口病发生和传播,做好个人卫生,勤洗手,勤洗脸,勤换洗衣服,不乱吐痰,不乱扔垃圾。
王瓜店中心幼儿园(章) 教师(签章)
家长(签章)
2012年 6 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