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瓜店中心幼儿园寒假规范教师行为责任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

 寒假规范教师行为责任书

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,规范教师行为,不断提高师德水平,提升教育形象,幼儿园与教师层层签订规范教师行为责任书,逐级落实责任。对于违反师德规范,存有违规行为的教师,依据《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》(省政府255号令)和《关于治理在职教职工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规定(试行)》(肥教发【201312号)规定,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

1、严禁在职教职工开办辅导班或参与社会力量办班辅导,从事有偿家教,补习活动或组织、动员幼儿接受各类收费辅导补习,以及其他从事第二职业的活动;

2、严禁统一或变相统一征订上级规定范围以外的教辅资料,强制幼儿购买教辅材料或暗示、要求幼儿到指定场所购买教辅材料;

3、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,以任何形式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侮辱幼儿;

4、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或唆使家长请客、送礼、为个人私事提供便利,或通过其他途径牟取私利;

5严禁编造、散布、听信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以及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。

6、严格控制作业量,严禁强令家长批改作业,过度加重幼儿课业负担;

7、严禁在幼儿园及公共场所吸烟,全面开展无烟幼儿园创建活动;

8、严禁在幼儿园招生工作中,擅自向家长许愿承诺,或随意解释误导家长,扰乱正常工作;

9、严禁教师寻衅滋事、不正当理财、打架斗殴、污言秽语、信奉邪教、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、作风不检点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和形象的行为;

10、严禁教师不认真上课、敷衍塞责辅导、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教学成果。

该责任书一式二份,幼儿园、教师各留存一份。

园长(签章)       教师(签字)

2015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