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
教育随笔
“老师,xxx又打我了”“老师,xxx拖玩具了”,类似这样的告状,我们老师经常遇到,那么该如何看待就、孩子们的告状呢?
孩子的告状无非有两种,一种是“xx打我了”“xx抢我的玩具了”,另一种是“xx和xx打架了”“xx抢xx的玩具了”。第一种情况是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的反映。当别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而自己又无力制止时,孩子就像老师求援,老师应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和引导,不要让幼儿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。出现第二种情况是,更不能置之不理或不给孩子一个好气:“你怎么这么爱管闲事……”因为这正反映了幼儿把同伴的行为与老师家长平时教导的行为准则、道德规范作比较并且产生了某种道德体验,这时幼儿道德评价发展的一种体现。老师应积极引导幼儿对其行为作出正确评价,并鼓励孩子们再遇到类似情况,可以给与大胆评价,这种引导可使幼儿萌芽的道德评价意识变为更稳定、更深刻的道德责任心。
总之,孩子的告状不是一件坏事,不仅反映了幼儿的道德发展水平,同时也为老师提供了教育的契机,应认真对待,不可忽视,更不能随便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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